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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托公司筛选绿色信托项目的标准有哪些?
根据《绿色信托指引》第十八条规定,信托公司针对绿色项目应考虑以下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1)绿色项目是否符合绿色产业相关标准及指导文件;
(2)绿色项目筛选和决策制度是否完备;
(3)绿色项目资金与资产管理机制是否完备;
(4)绿色项目信息披露和报告制度是否完备;
(5)绿色项目环境效益目标是否合理。
2.信托公司开展绿色信托业务时,如何权衡环境效益和受益人利益?
信托公司开展绿色信托业务时,应全面权衡环境效益和受益人利益,不应为了环境效益而损害受益人的利益。根据《绿色信托指引》第十六条的规定,信托公司开展绿色信托业务时,应当以受益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为宗旨,兼顾环境和社会效益,严格履行受托责任,按照信托文件约定的信托目的,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