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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ST安信公告,收到上海银保监局出具的《审慎监管强制措施决定书》,决定采取以下审慎监管强制措施:责令安信信托控股股东国之杰自收到审慎监管强制措施决定书之日起1个月内转让持有的安信信托全部股权;限制国之杰参与安信信托经营管理的相关权利,包括股东大会召开请求权、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处分权等。
公告显示,2020年至2022年6月,安信信托净资本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监管要求。安信信托控股股东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之杰)不符合《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监管要求,未落实上海银保监局监管意见,未按公司章程、恢复与处置计划,履行股东资本补充的承诺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条、《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六十六条等规定,上海银保监局决定采取以下审慎监管强制措施:一、责令安信信托控股股东国之杰自收到审慎监管强制措施决定书之日起1个月内转让持有的安信信托全部股权;二、限制国之杰参与安信信托经营管理的相关权利,包括股东大会召开请求权、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处分权等。
同日,ST安信公告,为推动公司风险化解方案顺利完成,控股股东国之杰分别和上海砥安、中国银行股份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向上海砥安转让公司10.54%股份,向中国银行转让公司5%股份,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13元,总额约35.1亿元。本次转让后,国之杰持有公司35.07%股份。
2022年半年度报告显示,安信信托上半年实现营收2668.68万元,同比下降76.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86亿元,同比减亏22.80%。截至2022年6月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金额为-6.36亿元。
对于上述业绩变化原因,安信信托表示,主要系:2022年上半年,公司因对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债务本金44.5亿元负债计提利息及对败诉案件计提违约金等形成本期亏损约7.7亿元;公司运营及计提减值准备等形成本期亏损约1.16亿元。
截止8月31日收盘,ST安信收于4.36元/股,跌幅为0.46%,总市值约238.5亿元。